综合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如何开展

  
随着《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使一些物流企业可以对照1A到5A的五个等级对号入座,并按照自检申报审核现场审核审批公告的程序进行物流综合企业的评估工作。最近从市物流协会获悉:依据《物流企业综合申报与审核暂行办法》,综合物流企业的评估申报工作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企业应首先对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中的具体指标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等级。

  2.申报企业到企业注册地的地方审核办或评委会地方办事处领取、填报《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

  3. 申报企业向审核办或地方审核办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运营网点(运输型、综合服务型为运营网点、仓储配送型为配送客户点)分布清单;
  (4)企业必要设施、设备清单及证明;
  (5)ISO9001
2000质量认证证书;
  (6)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名单(包含所任职务及学历);
  (7)企业信息化水平简介;
  (8)所有资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等。